关于材谷金带奖励基金2019年度“优秀教师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材谷金带奖励基金2019年度“优秀教师奖”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与材谷金带(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更好地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培养,材谷金带(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我校专门设立“材谷金带奖励基金”,现就“优秀教师奖”评选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名额

经过“材谷金带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讨论,2019年度“优秀教师奖”采取“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产生。

“优秀教师奖”标准为5000元/人,全校奖励20人。根据出资方意见,结合各学院的师资及教学情况,设定各学院可推荐名额(见附件1),各学院在设定名额内进行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事迹感人;

2.服从教学安排,近三年完成额定教学的工作量;

3.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得到教学督导、同行和学生的公认,近三年主讲课程在学生评教中处于全院排名前20%。

(二)优先条件

1.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近三年主持(或参加)校级或省部级教学研究、教学质量工程等项目;

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荣誉、教学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教学成果奖);

3.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全省或学校学科竞赛或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获得奖励或取得有价值的创新创业成果;

4.国家、省部或校级精品(优质)课程的负责人或骨干教师;

5.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近三年在核心期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公开发表一篇或以上教学类论文,或编写出版一部及以上教材(或译著);

7.在校内外有影响力的优秀MOOC课程的主讲教师;

8.有其他教书育人成果或媒体宣传报道的感人事迹。

(三)排除条件

1.违反师德师风或学术不端者;

2.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教学纪律或出现教学事故等;

3.不服从教学安排或不承担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

4.对学生不严格要求、不负责任或照本(屏)宣科者;

5.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或其他不具备优秀教师资格者。

三、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由本人申请,填写《“材谷金带奖励基金”2019年“优秀教师奖”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供审核。

2.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可推荐名额进行评审推荐,并将候选人的申报表和有关材料一并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将材料汇总和审核,提交“材谷金带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报学校审定,确定获奖名单。

四、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9年12月17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推荐材料集中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68862468。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

材谷金带奖励基金”2019优秀教师奖

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部门

可推荐名额

1

材料与冶金学院

2

2

城市建设学院

1

3

恒大管理学院

1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1

5

机械自动化学院

1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

7

理学院

2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9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1

10

外国语学院

1

11

文法与经济学院

1

1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3

医学院

1

14

艺术与设计学院

1

15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1

16

生命科学与健康学院

1

17

临床学院

1

18

体育学院

1

19

国际学院

1

20

国际钢铁研究院

1

合计

23

备注:按照“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审定”的评选办法,从学院推荐的23位候选人中产生20位2019年度“教学突出贡献奖”获奖人选。

上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1学期本科生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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