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预计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学生阅读版)

发布时间:2019-05-0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届预计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学生阅读版)

各学院:

根据学校《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7〕41号)精神,为确保2019届预计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定于2019年3月29日启动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成绩提交、学业证书发放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基本程序

1、按行政管理基本程序分为院级初审、校级复审两级审核程序,即院级初审通过后提交教务处复审,两级审核通过的学生准予获得毕业资格。 2、按审核时间区间分为初审、复审、终审三个审核时间阶段。

注:本学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时段截止至2019年7月5日,在7月5日之后陆续达到毕业、学位资格的学生,请务必于2019年9月1日至15日按程序申请毕业资格审核。

二、毕业设计(论文)论文答辩与成绩提交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应在2019年6月9日前结束,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绩必须于6月10日中午12:00前提交教务管理系统。

三、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概况及时间安排

工作起始时间与截点

工作安排

需完成的工作内容

3月29日—4月29日

毕业资格审核初审阶段

通过系统功能审核,导出毕业资格审核学分统计明细表作为参照,督促本院学生根据学分统计明细查漏补缺及时补选应修课程,严格对照专业培养方案查找成绩总库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学生完成课程转换与学分认定相关申请流程。

5月5日—6月11日

毕业资格审核复审阶段

此阶段会陆续有大量新的课程成绩产生,各学院应每天刷新毕业审查学分统计数据,对学生毕业资格进行第二阶段审查,以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审核,对毕结业结论有疑义的学生要重点审核,遇到问题及时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沟通处理。并对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下达《不能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

6月10日中午12:00前

毕业设计(论文)论文答成绩提交工作

各学院必须于6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绩提交教务管理系统工作。

6月10日—6月13日中午12点前

毕业资格审核终审阶段

此阶段学生在校全部所修课程成绩基本已完成成绩录入,学院以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终审,本科生毕结业结论表纸质版(系统自动导出的数据表格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3日中午12点以前提交教务处,逾期未报的学院,教务处将以自动导出的系统审查数据作为毕结业结论进行统计及报送。

6月3日—6月13日上午10点前

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段

选择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且具备申请资格的学生,必须填写 《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务必最迟在6月13日上午10点前提交纸质申请到所在学院进行申请资格审核。 注:1、申请资格的基本前提为该生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基本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期),因入伍、创业而休学的除外; *基本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含休学期),因入伍、创业而休学的除外。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研且已被录取的学生请勿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因为按照各级相关规定,即学生一旦申请“延长”其身份则由应届毕业生变更为普通在校生,其毕业审核时间段限定在当年的12月份和次年的6月份两个时段。故会发生因学生个人申请延长而无法按研究生录取要求在当年9月份前取得毕业资格并注册其学历,而失去研究生入学资格等后续问题,请相关学生充分考虑由于个人选择“延长”而应承担的守规义务。

3按照各级文件规定,已取得毕业资格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4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后,学信网上的学籍状态已同步修改为在校生故无法撤销。

5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不得参加9月份的“返校考核”。

6延长学习年限者应承担因个人权益选择而产生的守规义务,则应在学校规定的毕业审核时段,即当年的12月份次年的6月份两个时段申请毕业不得在规定时段外随意申请毕业

6月13日下午5点半前

学院上报学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相关材料工作

学院汇总延长学习年限纸质申请及汇总表务必于6月13日下午5点半前报批教务处。

6月13日晚7点前

教务处报送学校毕办第一批毕结业学生名单工作

教务处应于6月13日晚7点前向学校毕办提供准予毕业及不能正常毕业学生名单。

6月14日—7月5日

毕业资格审查第一轮加审时段工作

对于在此期间陆续达到毕业、学位资格相关要求的学生,务必在7月6日前按程序申请进入毕业资格审核流程,初、复审核通过的学生可按领证程序领取其毕业证书,符合线下审核资格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线下毕业资格审核。7月5日之后,因临近暑假受各部门联动条件所限,故逾期无法受理,请待9月1日第二轮加审时段。

9月1日—9月15日

毕业资格审查第二轮加审时段工作

在7月5日之后陆续达到毕业、学位资格相关要求的学生,务必于2019年9月1日至15日期间完成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申请程序。

9月25日—10月30日

选择结业后参加返校考核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时段

务必于10月30日前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申请表》由院级初审通过后递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处级复审通过的学生务必持结业证书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换发毕业证书,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逾期未递交毕业申请者将以结业为最终毕业结论及学历注册信息状态,无法更改。

预计12月中下旬开始

选择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加审时段

本轮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是针对2019年6月份选择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其学籍状态已变更为普通在校生,具体审核时间及工作安排,将于2019年12月中下旬事另行通知。

4月15日—6月4日

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学生本人应最迟于4月16日递交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四)及“辅修专业成绩单”到开设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应最迟于6月4日报批教务处,教务处审批通过后,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注:毕业、学位证书及登记表发放及盖章时间另行通知!学生领取毕业、学位证书时间由学院按需自行安排或以学工处的毕业典礼时间为准!

四、毕业资格审核具体操作流程

毕业资格审核方式分为:线上—教务系统自动审查和线下—人工审核两种方式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7〕41号)和各专业培养方案,由各学院按照学生所适用的审核方式,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对本学院普通本科学生毕结业资格进行审核,并给出毕结业结论。

特别提示!凡属于以下情况的学生,且无法通过线上审核方式进行毕业资格审核的,可通过线下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生必须提交纸质毕业申请表(见附件二)方能进入毕业资格审核终审流程,本学期受理时间为5月27日至7月5日:

1、线下人工审核方式基本操作步骤:登录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成绩总库管理——导出学生所获学分的成绩总库列表——对照系统导出的培养方案(为最终版)进行人工比对。

2、线下审核方式所适用的学生类型

(1) 因学生跨年级、跨专业选课而导致无法通过教务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取得毕业资格的但确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规定的所有课程(其所获学分对应的三项关键信息:课程名称、属性(必/选修)、学分与本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完全一致才可认定为本专业课程),但由于课程代码等次要信息不匹配而导致无法通过教务系统自动审核,而需启动线下人工审核程序的学生。

(2)特殊类别学生如:境外培养类、拔尖计划、改革试点班类(如香涛、卓越、英才、产业等) 、退役、转学、延长学习年限、返校考核、提前毕业(提前毕业仅限在2019年3月前已申请提交毕业备案的学生)等特殊情况的,且无法通过教务系统自动审核的,而需启动线下人工审核程序的学生。

另外,境外培养类学生除毕业申请(附件二)以为还需提供:

* 项目生需提供纸质材料:境外学校学位证及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国际交流中心盖章)、原始境外本科生修读审批表复印件、境外学习本科生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申请表。

* 交换生需提供纸质材料:境外学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需国际交流中心盖章)、境外学习本科生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申请表。

属以上情况的相关学生本人必须提交纸质 “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申请表”(见附件二),由学院初审通过后完成院级签批程序,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准予毕业,本学期线下人工审核方式受理时间截点为2019年7月5日,凡确未达到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关要求而无法通过教务系统自动审核的或 本就可以通过教务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均不得申请该下线人工审核方式。

注:线下人工审核毕业资格结论周期为,每周二、四上午集中对相应截点已递交纸质毕业申请表相关学生的复审结论以群内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布,因毕业季审核量巨大、日常在校生及往届生事务性工作繁复,也为确保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准确有序进行,故除每周二、四上午以外其他时间我办只接收各学院递交的纸质申请表进行汇总及审核,但无法即时反馈,请见谅!

(一)第一阶段初审

1、初审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对毕业生的毕结业资格进行初审,因初审环节无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成绩,所以应在教务系统毕业审核要求里扣除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的学分。

2、审核数据的应用

(1)通知学生核对课程、培养方案

通过系统功能审核,导出毕业资格审核学分统计明细表之后,督促本院学生根据学分统计明细查漏补缺,严格对照专业培养方案查找成绩总库中存在的问题,核对内容包括:

成绩总库中的学生所获学分对应的课程名称、属性(必/选修)、学分三项信息必须与本专业培养方案内相应课程的相应三项信息完全一致才可认定为本专业课程。

创新学分及第二课堂学分由学院进行录入,学院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录入。网络课程平台课可计创新学分1学分,但不能同时计入通识教育平台选修课统计。

(2)课程转换与学分认定

针对学生核查出来与培养方案不一致的课程信息,学生可在教务系统内提交成绩转换认定申请,由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成绩的老师审核认定;如学生无法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课程转换认定的,由学生填写“本科生课程和学分转换申请表”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审核认定,教务处批复后,送交学籍管理办公室,由相关老师进行修改。

(二) 第二阶段复审

审核时间:2019年5月5日至6月11日

审核要求:毕业生课程成绩更新,各学院对本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资格进行第二阶段审查,审核操作方式参照初审步骤,以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毕结资格的设置,核对要点如前所示,对毕结业结论有疑义的学生要重点审核,遇到问题及时与学籍管理办公室沟通处理。

(三)第三阶段终审

审核时间:2019年6月10至6月13日

审核要求:2019届毕业生派遣方案上报时间为6月13日,学院应在6月13日中午12点前完成毕业资格终审(审核方式及要点参照前文),学院与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及时核对终审毕结业结论数据。在终审结论基础上,因所修课程成绩出来较晚,需要个别修改毕结业结论的学生,请学院与学籍管理办公室随时更新。

毕业设计(论文)、实习成绩提交以后,以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终审(系统自动审核前,要将毕业学分要求恢复),本科生毕结业结论表纸质版(系统自动导出的数据表格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3日中午12点以前提交教务处。逾期未报的学院,教务处将以系统导出的毕结业结论进行统计及数据报送。有任何问题及对学生毕结业资格有异议的,学院应及时联系教务处共同协商处理。教务处将于6月13日晚7点前向学校毕办提供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名单。

五、关于结业及延长学习年限

(一) 选择结业离校者注意事项,应领取结业证书。

选择结业离校者,应按期领取结业证书。若结业学生所获学分达到或超过总学分90%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本科结业生返校考核申请表》,申请参加预计在9月25日-29日学校组织的相应课程的(不含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返校考核(具体安排见9月15日前教务处网站公布的通知,请注意查看)。返校考核只此一次机会,若未申请或者未参加考核的,视为主动放弃,不能毕业,且不再给予机会。

参加返校考核,若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务必于10月30日前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申请表》由院级初审通过后递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校级复审通过的学生务必持结业证书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换发毕业证书,但不能授予学士学位。逾期未递交毕业申请者将以结业为最终毕业结论及学历注册信息状态,无法更改。

若返校考核不合格,不能毕业,且不再给予机会结业离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返校考核的,视其已放弃返校考核资格,不能毕业。若结业学生所获学分低于总学分90%的,不能申请参加返校考核,不能毕业

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返校考核以结业证换毕业证的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位。

其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首次学历注册日期2019年6月30日

(二)选择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注意事项

截至6月13日,未达到毕业要求或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选择结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资格的基本前提为该生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基本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含休学期),因入伍、创业而休学的除外; 基本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含休学期),因入伍、创业而休学的除外。

选择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填写附件一《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并务必在2019613日上午10点前提交纸质申请到所在学院,最终由学院汇总延长学习年限纸质申请及汇总表务必于6月13日下午5点半前报批教务处。按照学校毕办的日程安排需求,我处应于6月13日晚7点前向学校毕办提供不能正常毕业学生名单。并将于6月14日开始启动2019届毕业生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注册工作,其学历完成注册后将无法撤回,故逾期未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者将再无资格进行申请。获准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先缴纳学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方式缴纳专业学费),作为在校生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因其在学信网的学籍状态已变更为在校生学籍,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故无法更改。延长学习年限者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达到原来所在年级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武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获准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先缴纳学费(本科生按学分制收费方式缴纳专业学费),作为在校生继续在原专业完成学业,因其在学信网的学籍状态已变更为在校生学籍,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故无法反悔。延长学习年限者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达到原来所在年级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武汉科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再次强调:学院于6月13日下午5点半前将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含纸质申请表)及要求结业学生名单汇总,教学院长签字后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结业的学生,应按期领取结业证书及办理相关手续。

选择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必须先按要求缴费,经所在学院审批、教务处登记造册后方视作有效。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相关工作,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课及课程修读。

六、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核标准

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由开课学院审核,依照我校《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武科大教〔2017〕41号)文件规定,学生完成主修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修读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达到26学分且主修专业准予毕业者,学生本人应最迟于4月16日递交武汉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双学位毕业申请表(见附件四)及“辅修专业成绩单”到开设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应最迟于6月4日报批教务处,教务处审批通过后,颁发辅修专业证书。

六、证书制作及发放

(一)证书制作程序

1.教务处负责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领取登记表;

2.学校办公室、教务处、学院安排专人在学校办公室盖章(后期如学院有增补证书盖章需求,则先由教务处与校办预约,后应由学院安排专人到学校办公室盖章);

3.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核对,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负责修正。

(二)证书发放程序

1.9月30日以前,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发证前,学院留存欠费学生、无资格毕业及无资格授予学位学生证书。

2.9月30日,各学院须将未能发放的证书、证书领取登记表一同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特别强调:(1)各学院在发放证书时,应由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集中、有序、逐个发放,不得经由他人集中代领。(2)主修专业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均获得者,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学历证书领取签字处、学位证书领取签字处两处都必须签字,不得空缺。(3)未获得毕业、结业资格者,不得在学历证书领取签字处签字;未获得学位授予资格者,不得在学位证书领取签字处签字。(4)证书发放登记表不得剪切、污损,须保持原来的页码顺序和编排顺序。

特此通知。

注:学位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点击下载相关申请表模板.doc 教 务 处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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