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6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科学准确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发现和改进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将进行期中和期末两次学生评教。现将期中学生评教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    评教时间

    2015年4月17日——2015年4月26日

二、    评教主体及对象

1、评价主体:全体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

2、评价对象:本学期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及其任教课程(包括承担必修课、选修课、限选课、任选课教学任务的教师)。

三、学生评教方法

1、登¼教务管理系统,阅读弹出的“学生评教须知”,勾选后进入学生专区。

2、点击页面左侧“E 教学评价”栏目——点击“01 教学评价”——“学年学期”选择“2014-2015-2”——“评价批次名称” 选择“2014-2015-2(期中)学生评教”——“评价课程类别”选择“理论课评价”——选择完毕后点击“查询”。

3、进入“教学评价”界面后, 点击“教学评价”栏目中“δ评”,认真阅读评价指标,逐一对教师讲授课程进行评价。

4、如对课程或任课教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在评价建议文本框内输入文字说明。

5、确定各评价内容所选评估等级正确无误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提交”按钮,然后单击“确定”,所选课程的评教完成。

6、请继续选择其他课程和教师进行评教,ÿ选择一门课程必须提交一次。

7、评教结束后,点击“关闭”按钮退出评教系统。

四、评教要求

    1、本学期,学生是否评教将列入课程日常成绩考核。

2、网上评教结果显示为匿名评教,教师只能查询ÿ门课程的评价结果而不能看见评教学生的姓名、学号等个人信息。请各λ学生认真对待评教工作。

3、凡在规定的时间内δ完成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登½选课系统进行选课,也无法查看课表及考试成绩。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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