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全力做好为疫情防控,预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确保校园防疫安全,保护教职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科学技术发展院制定了《武汉科技大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申请复工复产对象:

符合武汉市企业复工复产要求的重点科研平台,承担国家、省部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和其他急需复工的科研项目。

二、加强各级组织领导

为保证复工复产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复工,特成立“武汉科技大学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武汉科技大学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综合协调,处理疫情防控应急和突发事件;

2、审核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传达、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面的指示;

4、做好学院(直属科研单位)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二)各学院(直属科研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长:学院、直属科研单位负责人

副组长:学院、直属科研单位相关负责人

  员: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相关负责人等

工作小组职责:

1、根据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和《方案》要求,结合学院(直属科研单位)、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审核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内《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申请》、《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3、为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开展预防和应对重大疫情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做好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工作;

4、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上报等统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重点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现场疫情防控小组

  长:科研平台、科研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相关负责人

  员: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相关人员等

现场防控小组职责:

复工复产前:

1、填写《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申请》(见附件1)、制定《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2、建立相关人员活动台账,了解项目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人员所在地疫情情况、是否属于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人员。

3、准备好相关防控、消毒物资(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并提前做好科研场所安全检查和消毒工作。

4、办理复工复产申请。提前3天向所在学院(直属科研单位)提交《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申请表》(见附件1)、《科研平台、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所有复工复产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学生及校外人员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复工复产后:

1、对复工复产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提高防控意识,监督做好个人防护;

2、派专人进行管理登记(登记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联系方式、进出场时间、体温、现居住地点)、体温监测(如超过正常体温,要及时向学院工作小组报告),并将每日监测结果汇总,留存备查;

3、提前对相关场所实施整治,做好消杀、清理,保证自然通风;

4、严格外来人员进入,如有需要做好身份核查、健康码核查、体温检测和登记。

三、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控工作的处置由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全体复工复产人员必须严格服从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现场防控小组的指挥调度。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各负其责,相互配合。

2、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以教职员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照相关法律发规要求办事。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疫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好现场防控和消毒工作。

四、复工复产申请步骤:

1、科研平台、科研项目组建立拟复工人员活动台账,留存备查;提前3天向学院或直属科研单位提交《复工申请表》(附件1)、《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复工复产人员核酸检测报告;

2、学院或直属科研单位审核项目组申请、防控工作方案、核酸检测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提交《学院(直属科研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项目组申请材料,备案待查。

五、应急预案

(一)三级预案—-未出现疫情时:

      1、做好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

      2、加强对工作场所消杀工作的监督,检查体温计,电子测温枪、消毒液、口罩及其他防护物品配备情况;

       3、做好各类台账、人员出入登记检查工作。

(二)二级预案—出现疑似疫情状况时:

       1、第一时间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疫情信息,立即发布内部预警通告;

       2、督促现场防控小组做好人员防护和疑似人员去医院诊断,防止交叉感染,立即对其停留区域消毒,并加大关键区域的消毒频次;

       3、对发现的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及时隔离、观察工作。

(三)一级预案—出现已确诊的患者时:

       1、第一时间向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上报,立即发布内部预警通告;

       2、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检测工作;

       3、对发现病例的工作场所进行关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配合专业人员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611

 

 附件1、科研平台、重点和重大科研项目复工复产申请表

2020年复工复产防控工作预案20200611.docx

上一条:机械学院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湖北省教育厅项目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武汉市青年科技朝阳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